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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同意,不得將網站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瀏覽器IE 9.0以上瀏覽、解析度1024x768,以達使用完整功能及最佳顯示效果
客服專線: 0800-688-168、02-2182-1968 客服信箱:service@yuanta.com
營業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86517315
信託業務客戶網路銀行申請注意事項
一、
線上申請僅限與本行有員工持股信託、福利儲蓄信託、員工分紅信託及特定金錢信託等信託業務往來之客戶,且尚未辦理本行存款業務網路銀行服務者。
二、
線上申請服務範圍限查詢前述信託業務,其餘服務項目(如存款、放款…等)恕無法使用。
三、
請於完成線上申請後,立即啟用您的網路銀行。
四、
輸入所需資料連續錯誤達四次時,為保護客戶權益,本行電腦即管制暫時停止客戶使用本服務。客戶必須本人親自致電本行客服中心,並配合服務人員做後續處理。
五、
申請前請詳閱以下網路銀行服務約定條款,以保障您的權益。
信託業務客戶網路銀行申請注意事項
本約定條款適用之對象限定為
與元大商業銀行(以下簡稱貴行)簽訂持股信託或儲蓄信託之客戶其所屬員工及特定金錢信託客戶
(以下簡稱客戶),客戶使用元大銀行網路銀行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本網路服務)之相關查詢,服務指示及交易指示項目時,視同接受本約定條款。
本約定係持股、或儲蓄信託網路服務系統之一般性共同約定,除個別契約或本行另有規定外,悉依本約辦理。
一、
使用方式及範圍
使用方式:客戶經由連結網際網路之電腦,並同意於註冊時提供完整詳實且符合真實之個人資料,客戶於使用時需輸入正確的身分證字號、使用者代號及密碼,經本行驗證客戶身分無誤後,方得使用本服務。唯客戶必須自行負擔使用網際網路所產生之所有費用。
本網路服務之內容包括:
● 持股信託持有單位、現值查詢(限簽訂持股信託契約之客戶所屬員工使用)
● 儲蓄信託持有單位、現值查詢(限簽訂儲蓄信託契約之客戶所屬員工使用)
● 特定金錢信託庫存查詢及變更交易(不含申購、轉換及變更扣款帳號等交易)
另外本行提供之電子郵件(E-mail)服務現僅供資訊連繫傳遞使用,無法提供交易項目之服務。
二、
客戶連線準備及其責任
客戶對使用者代號、登入密碼應負保管之責;如保管不當遭人冒用,客戶應自負責任。
若客戶連續四次密碼輸入錯誤時,貴行電腦即自動停止客戶使用本約定書之服務;客戶如擬恢復使用,應即致電貴行客服專線,並配合客戶服務人員做後續處理。
三、
客戶軟硬體安裝與風險
客戶申請使用本網路服務項目,應自行安裝所須之電腦軟、硬體,以及其他與安全相關之設備。安裝所需之費用及風險,由客戶自行負擔。
因客戶之行為侵害貴行或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或因不當之操作用致生損害時,應自負其責任。
四、
使用本服務之限制
貴行對客戶輸入身分證字號、使用者代號及密碼使用網路服務系統之各項服務,均認定係客戶所為之有效指示;故同一時間內,系統只允許一人使用網路服務系統。若同一時間有二人以上以同歸戶名義使用本服務系統,貴行將自動拒絕受理第一位以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
客戶用本網路服務系統,若忘記簽退離開本行系統或超過五分鐘未執行任何指令時,貴行將自動將客戶自系統簽退,以避免瀏覽器為他人所使用。客戶必須重新憑身分證字號、使用者代號及密碼進入本網路服務系統後才能繼續執行。
五、
責任及義務
貴行認定憑正確身分驗證資料申請貴行網路服務之客戶均為客戶本人或其授權人。
貴行認定憑正確密碼用之服務均係由被授與該密碼之持卡人或經其授權之人所為。貴行得執行任何使用正確密碼所為之指示,而不須對該密碼是否親由客戶或被授權人使用負任何責任。倘因他人詐欺或經授權而使用密碼所導致客戶之損失,貴行不負任何責任;惟貴行對資訊系統之控管有未盡善管理人注意義務,致密碼被冒用或盜用所發生之損害,應由貴行負責。
除因貴行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貴行對因電腦系統、電信線路故障或第三人之行為或疏漏所致之錯誤或延誤,或對任何服務行為所生之直接、間接或其他損失均不負任何責任。
若因電腦系統暫停而無法辦理或查詢資料時,客戶可由其他方式如:貴行客服專線或親臨貴行各營業單位辦理所需之服務。
貴行所有有關本網路服務之記錄(如持股信託、儲蓄信託之明細、現值資料),除客戶以具體證據證明登載有誤而為更正外,對客戶之相關資料均有最終、確定之拘束力。
客戶於貴行之各項個人或交易相關資料,以貴行提供之書面帳單為準。本網路服務所示之各項客戶相關資料,僅提供客戶做為參考之用。
六、
電子訊息之授權及防範
貴行及客戶應確保所傳送至對方之電子訊息均經合法授權。
貴行及客戶發現有第三人冒用或盜用身分證字號、密碼或其他各經合法授權之情形,應立即以電話、書面或其約定方式通知他方管制使用該服務並採取防範之措施。
貴行接受前述通知前,對第三人使用該服務已發生之效力,除非貴行能證明客戶有故意或過失者,銀行仍負責任。
七、
資料安全
貴行及客戶應確保電子訊息安全,防止非法進入系統、竊取、篡改或毀損業務記錄及資料。
第三人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爭議,由貴行就該事實不存在負舉證責任。駭客入侵貴行之電腦或相關設備所發生之損害,由貴行負擔。
八、
保密義務
除其他法律規定外,貴行及客戶應確保所交換之電子訊息或一方因使用或執行本約定書服務而取得他方之資料,不洩漏予第三人,亦不可使用於與本約定書無關之目的,且經他方同意告知第三人時,應使第三人負本條之保密義務。
前項第三人如不遵守此保密義務者,視為本人義務之違反。
九、
損害賠償責任
貴行及客戶同意依本約定書傳送或接收電子訊息,因可歸責於當事人一方之事由,致有遲延、遺漏或錯誤之情事,而致他方受有損害時,該當人僅就他方所生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貴行或其履行輔助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仍應就客戶所失利益負賠償責任。
十、
不可抗力
貴行或客戶就本約定書所生義務之不履行或遲延履行,而致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所致者,不在此限。
十一、
紀錄保存
貴行及客戶應保存所有電子訊息及經由網路所提供相關電子訊息之記錄,並應確保記錄之真實性及完整性。
貴行對前項記錄之保存,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保存期限至少為五年。
十二、
契約終止與變更
貴行得於發生下列行為時,立即終止提供本網路服務:
● 客戶本人得以電話告知本行客服人員,經由客服人員核對身份及基本資料無誤後,終止本約定書。
● 客戶如企圖利用本網路服務搜集他人資料或有不良之使用記錄或有任何破壞及不當行為,貴行得不經通知立即取消客戶之使用資格。
本網路服務之約定內容若有變更時,貴行應於變更前14天以書面或事先與客戶約定之方式通知客戶。
十三、
法令適用
本約定書準據法,依中華民國法律。
十四、
資料之提供及確保約定
本網路服務網站中所有相關之資料(含文字、圖片、商標及營業秘密等)均為本行所有。除事先經本行之合法授權外,均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自負法律責任。
十五、
法院管轄
因本服務或約定事項而涉訟者,貴行與客戶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六、
未盡事宜
本約定條款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貴行之相關規定、銀行慣例或有關法令辦理。
信託業務客戶網路銀行線上申請
*
申請類別:
員工持股、福利儲蓄、員工分紅信託客戶網路銀行線上申請(新系統)
員工持股、福利儲蓄、員工分紅信託客戶網路銀行線上申請(舊系統)
特定金錢信託(基金交易)客戶網路銀行功能線上申請
*
身份證字號:
*
出生年月日:
*
員工編號:
*
公司代號:
*
到職日:
*
基金約定贖回款入帳帳號:
(如:郵局存簿帳號或板橋農會存款帳號)
*
提問事項:
是
否 請問您是否有使用過其他銀行的網路服務?
是
否 請問您是否知道如何獲取金融知識,也可閱讀並理解各類金融產品相關條款?
是
否 請問您是否知道網銀所使用的使用者代號或密碼不可以交給別人保管?
提醒您,請勿受他人指示操作任何轉帳交易,並請留意您的網路交易是否正常,如接獲不明及可疑的電話或簡訊,歡迎您聯繫本行客服或撥打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查證。
信用卡網路銀行申請注意事項
一、
線上申請只限正卡戶申請,且目前正常使用本行卡片者。
二、
線上申請只限於本行有信用卡業務往來之客戶,若尚未持有本行信用卡者恕無法提供本項服務。
三、
線上申請服務範圍限信用卡業務,其餘服務項目(如存款、放款、基金…等)恕無法使用。
四、
請於完成線上申請後,立即啟用您的網路銀行,惟相關帳務資料之查詢需於次日方可開始使用。
五、
持卡人輸入所需資料連續錯誤達四次時,為保護持卡人權益,本行電腦即管制暫時停止持卡人使用本服務。持卡人必須本人親自致電本行客服中心,並配合服務人員做後續處理。
六、
線上申請信用卡網路銀行將一併開通行動銀行服務,持卡人可直接於行動銀行使用相關服務項目。
七、
申請前請詳閱以下網路銀行服務約定條款,以保障您的權益。
信用卡申請網路銀行服務約定事項
本約定條款適用之對象限定為元大商業銀行(以下簡稱貴行)之所有信用卡正卡持卡人(以下簡稱客戶),客戶使用元大銀行信用卡網路銀行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本網路服務)之相關查詢,服務指示及交易指示項目時,視同接受本約定條款。
本約定係信用卡網路服務系統之一般性共同約定,除個別契約或本行另有規定外,悉依本約辦理。
一、
使用方式及範圍
使用方式:客戶經由連結網際網路之電腦,並同意於註冊時提供完整詳實且符合真實之個人資料,客戶於使用時需輸入正確的身分證字號、使用者代號及密碼,經本行驗證客戶身分無誤後,方得使用本服務。唯客戶必須自行負擔使用網際網路所產生之所有費用。
信用卡網路服務之內容包括:
● 信用卡歸戶查詢
● 近三個月帳單查詢及補寄
● 近三個月繳款明細查詢
● 未出帳明細查詢
● 紅利積點查詢
● 電子帳單服務
● 各式信用卡申請書下載
● 信用卡其他相關服務
另外本行提供之電子郵件(E-mail)服務現僅供資訊連繫傳遞使用,無法提供交易項目之服務。
二、
客戶連線準備及其責任
客戶對使用者代號、登入密碼應負保管之責;如保管不當遭人冒用,客戶應自負責任。
若客戶連續四次密碼輸入錯誤時,貴行電腦即自動停止客戶使用本約定書之服務;客戶如擬恢復使用,應即致電貴行信用卡客服專線,並配合客戶服務人員做後續處理。
三、
客戶軟硬體安裝與風險
客戶申請使用本網路服務項目,應自行安裝所須之電腦軟、硬體,以及其他與安全相關之設備。安裝所需之費用及風險,由客戶自行負擔。
因客戶之行為侵害貴行或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或因不當之操作用致生損害時,應自負其責任。
四、
使用本服務之限制
貴行對客戶輸入身分證字號、使用者代號及密碼使用網路服務系統之各項服務,均認定係客戶所為之有效指示;故同一時間內,系統只允許一人使用網路服務系統。若同一時間有二人以上以同歸戶名義使用本服務系統,貴行將自動拒絕受理第一位以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
客戶用本網路服務系統,若忘記簽退離開本行系統或超過五分鐘未執行任何指令時,貴行將自動將客戶自系統簽退,以避免瀏覽器為他人所使用。客戶必須重新憑身分證字號、使用者代號及密碼進入本網路服務系統後才能繼續執行。
五、
責任及義務
貴行認定憑正確身分驗證資料申請貴行網路服務之客戶均為客戶本人或其授權人。
貴行認定憑正確密碼用之服務均係由被授與該密碼之持卡人或經其授權之人所為。貴行得執行任何使用正確密碼所為之指示,而不須對該密碼是否親由客戶或被授權人使用負任何責任。倘因他人詐欺或經授權而使用密碼所導致客戶之損失,貴行不負任何責任;惟貴行對資訊系統之控管有未盡善管理人注意義務,致密碼被冒用或盜用所發生之損害,應由貴行負責。
除因貴行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貴行對因電腦系統、電信線路故障或第三人之行為或疏漏所致之錯誤或延誤,或對任何服務行為所生之直接、間接或其他損失均不負任何責任。
若因電腦系統暫停而無法辦理或查詢資料時,客戶可由其他方式如:貴行客服專線或親臨貴行各營業單位辦理所需之服務。
貴行所有有關本網路服務之記錄(如持股信託、儲蓄信託之明細、現值資料),除客戶以具體證據證明登載有誤而為更正外,對客戶之相關資料均有最終、確定之拘束力。
客戶於貴行之各項個人或交易相關資料,以貴行提供之書面帳單為準。本網路服務所示之各項客戶相關資料,僅提供客戶做為參考之用。
六、
電子訊息之授權及防範
貴行及客戶應確保所傳送至對方之電子訊息均經合法授權。
貴行及客戶發現有第三人冒用或盜用身分證字號、密碼或其他各經合法授權之情形,應立即以電話、書面或其約定方式通知他方管制使用該服務並採取防範之措施。
貴行接受前述通知前,對第三人使用該服務已發生之效力,除非貴行能證明客戶有故意或過失者,銀行仍負責任。
七、
資料安全
貴行及客戶應確保電子訊息安全,防止非法進入系統、竊取、篡改或毀損業務記錄及資料。
第三人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爭議,由貴行就該事實不存在負舉證責任。駭客入侵貴行之電腦或相關設備所發生之損害,由貴行負擔。
八、
保密義務
除其他法律規定外,貴行及客戶應確保所交換之電子訊息或一方因使用或執行本約定書服務而取得他方之資料,不洩漏予第三人,亦不可使用於與本約定書無關之目的,且經他方同意告知第三人時,應使第三人負本條之保密義務。
前項第三人如不遵守此保密義務者,視為本人義務之違反。
九、
損害賠償責任
貴行及客戶同意依本約定書傳送或接收電子訊息,因可歸責於當事人一方之事由,致有遲延、遺漏或錯誤之情事,而致他方受有損害時,該當人僅就他方所生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貴行或其履行輔助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仍應就客戶所失利益負賠償責任。
十、
不可抗力
貴行或客戶就本約定書所生義務之不履行或遲延履行,而致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所致者,不在此限。
十一、
紀錄保存
貴行及客戶應保存所有電子訊息及經由網路所提供相關電子訊息之記錄,並應確保記錄之真實性及完整性。
貴行對前項記錄之保存,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保存期限至少為五年。
十二、
契約終止與變更
貴行得於發生下列行為時,立即終止提供本網路服務:
● 客戶本人得以電話告知本行客服人員,經由客服人員核對身份及基本資料無誤後,終止本約定書。
● 客戶如企圖利用本網路服務搜集他人資料或有不良之使用記錄或有任何破壞及不當行為,貴行得不經通知立即取消客戶之使用資格。
本網路服務之約定內容若有變更時,貴行應於變更前14天以書面或事先與客戶約定之方式通知客戶。
十三、
法令適用
本約定書準據法,依中華民國法律。
十四、
資料之提供及確保約定
本網路服務網站中所有相關之資料(含文字、圖片、商標及營業秘密等)均為本行所有。除事先經本行之合法授權外,均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自負法律責任。
十五、
法院管轄
因本服務或約定事項而涉訟者,貴行與客戶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六、
未盡事宜
本約定條款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貴行之相關規定、銀行慣例或有關法令辦理。
信用卡網路銀行線上申請/修改
*
『身分證字號』或『外籍人士統一證號』:
*
信用卡號碼:
-
-
-
您所持有的任何一張元大銀行信用卡,共十六碼,且需為目前正常使用之卡片
*
有效日期:
/
(請依
範例
填寫四碼有效月年)
*
卡片背面簽名欄數字末三碼:
(參考位置請按此)
*
西元 出生年月日(YYYYMMDD):
*
行動電話:
如您信用卡申請時未設定行動電話,請洽卡部客服0800-688168設定行動電話,
設定完畢後,即可繼續申請流程。
*
您的Email Address:
*
提問事項:
是
否 請問您是否有使用過其他銀行的網路服務?
是
否 請問您是否知道如何獲取金融知識,也可閱讀並理解各類金融產品相關條款?
是
否 請問您是否知道網銀所使用的使用者代號或密碼不可以交給別人保管?
提醒您,請勿受他人指示操作任何轉帳交易,並請留意您的網路交易是否正常,如接獲不明及可疑的電話或簡訊,歡迎您聯繫本行客服或撥打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查證。
信用卡網銀快速登入
*
身分證字號:
*
信用卡號碼:
-
-
-
您所持有的任何一張元大銀行信用卡,共十六碼,且需為目前正常使用之卡片
*
有效日期:
/
(請依
範例
填寫四碼有效月年)
*
卡片背面簽名欄數字末三碼:
(參考位置請按此)
*
驗證碼:
重新產生驗證碼
我已詳閱並瞭解
信用卡網路銀行服務約定事項
。
*注意:Caps Lock鍵已開啟!
*請留意英文字母大小寫!
*您的瀏覽器版本為
、螢幕解析度為
x
時,請用全螢幕
(按F11鍵或選擇檢視功能中的全螢幕)
模式檢視。
*建議使用瀏覽器IE 9.0以上瀏覽、解析度 1024 x 768,以達使用完整功能及最佳顯示效果。
*客服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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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專線:0800-688-168、02-2182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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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客戶,您好:
因應微軟將於2022/06/15起停止支援IE瀏覽器,元大個人網銀將配合同步調整,部分功能可能會有無法正常顯示的情況,為持續提供您最優質的服務,建議您使用其他瀏覽器,如Microsoft Edge、Chrome、Safari或Firefox等,謝謝。
元大網路銀行提醒訊息
親愛的客戶,您好:
您上次使用網路銀行/行動銀行未正常登出,或有其他設備登入!
建議您,於每次結束使用時,請點選「登出」鈕,以完成正常登出程序,謝謝您!
親愛的客戶您好:
為確保本行客戶使用電子通路的安全性及符合主管機關規定,本行於民國(下同)109年1月31日起升級電子通路密碼加密機制。 如您為原大眾商業銀行電子通路客戶,自107年1月1日至109年1月30日間從未登入本行電子通路並修改密碼者,因其電子通路密碼原採用之加密機制將不符合本行加密機制升級後之要求, 故本行自109年1月31日起暫停您使用電子通路服務,敬請見諒。若您之後仍需使用本行電子通路服務, 請【攜帶雙證件(其一須為國民身分證)、原留印鑑、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未成年客戶使用)】親臨分行確認身分並申請重置電子通路使用者/管理者密碼後即可繼續使用。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詢客服專線:0800-688-168、02-2182-1968。
元大商業銀行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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