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e櫃檯

線上申請

您好!歡迎使用元大車貸線上申請,無論您想要投資理財、資金週轉或有其他支出需求,元大銀行皆能提供最佳服務。

一、申請條件

年齡須年滿18歲以上,具穩定收入、銀行往來信用紀錄正常之本國國民,並提供自有車輛為抵押擔保品。

二、申請流程

三、申請所需資料

  • 身分證正、反面+第二身分證明證件+汽車行車執照。
  • 收入證明文件(例如:所得稅扣繳憑單、薪轉存摺封面及近6個月薪轉明細、薪資證明…等)。

四、注意事項

  • 透過網路申辦貸款,須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電子文件之效力與書面文件相同。
  •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至本行網站下載契約書並詳細審閱相關約款內容。
  • 線上申辦流程之相關問題,請洽本行客服專線:0800-688168。

貼心提醒

  • 本行未與任何「代辦公司」簽訂「房、車、信貸業務委外行銷」契約,所有貸款商品請直接與本行洽詢。
  • 依據金管會函令,金融機構應嚴禁員工代客戶保管存摺及印鑑;為了您的交易安全,請勿將存摺、印鑑私下交付本行人員代為保管。
  • 為保護立書人的權益與資產安全,本行已充分告知本行嚴禁行員保管客戶的印鑑、存摺、取款條、金融卡、各項業務密碼及與私人財物有關之文件物品;並嚴禁行員與客戶有私下借貸金額、代墊或暫存客戶金錢等不當資金往來行為。如立書人發現本行行員有前述行為,請立書人隨時利用本行客戶申訴管道,向本行提出申訴。〔本行申訴專線:聯絡電話0800-688-168、02-2182-1988,電子信箱(E-Mail):service@yuanta.com〕
  • 為防範假借銀行名義之簡訊詐騙事件,本行謹在此提醒您,元大E櫃台申辦與查詢服務網址為(https://ebank.yuantabank.com.tw/ecntr/),若有收到以本行名義或來路不明的簡訊連結,請先確認是否為本行正確之申辦與查詢服務網頁(若有收到不明的登入訊息通知,敬請儘快聯繫本行客服中心0800-688-168確認,以保障您的帳務安全,謝謝!)

聲明及同意事項

A.金融控股公司暨各子公司間資料運用同意條款

一、申請人瞭解貴行基於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3條得將申請人姓名及地址於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屬各子公司間為建檔、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
二、申請人 (未勾選即視為不同意) 姓名及地址以外之個人資料(包括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帳務、信用、投資與保險等相關資料),貴行得為行銷之目的,提供予貴行所屬之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屬各子公司為建檔、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
三、申請人個人資料如有變更,可隨時通知貴行修正變更資料,並得隨時通知或透過貴行客服專線0800-688-168要求停止申請人個人資料之交互運用,該通知於送達貴行並確認申請人身分後立即受理,並於系統及作業合理期間內停止使用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屬之子公司包括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大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元大期貨股份有限公司、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及元大國際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日後若有增刪,將於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網站公告,並於相關子公司營業處所內明顯位置公告。
  • 本人已詳閱並同意本項申請之「金融控股公司暨各子公司間資料運用同意條款」內容

B.聲明事項

一、申請人聲明本申請書所載內容及所提供之證明文件均屬事實,並瞭解及同意貴行、貴行所屬之金融控股公司及其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所控制之子公司、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台灣票據交換所、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暨往來之金融機構或上述機構之會員,依其營業登記項目、章程或法令許可範圍等特定目的內,得蒐集、利用、處理及交換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融資租賃交易等相關資訊),並同意貴行得將之提供予其委任處理營業相關事務或依法合作之人,由其於處理事務範圍內進行處理及利用,並依法令規定保守秘密。
二、申請人等瞭解及同意貴行於辦理授信業務之目的範圍內,得經由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介接查詢申請人等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證券授信業務相關負面資料,並同意該公司及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包含個人資料之查詢紀錄。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於介接服務目的完成後將停止處理及利用前揭證券授信業務負面資料。
三、申請人瞭解並同意貴行於辦理授信業務之目的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勞工退休準備金資料提供金融機構處理辦法」第3條所定之申請人必要資料。
四、申請人瞭解並同意貴行得將申請人填載於本申請書之戶籍地址、通訊地址、電話及e-mail用於更新申請人先前留存於貴行之客戶基本資料。
五、申請人瞭解貴行受理本案之申請,並不表示貴行即有撥貸之義務,貴行有依相關規定自行決定是否核准本項貸款及核貸金額、利率之權利,申請人同意以貴行核給之金額為準,申請人無須再重新填寫申請書。
六、申請人同意不論核貸與否,貴行毋需退還申請本貸款所附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
七、申請人同意貴行得以電話行銷貴行之存款、各類放款、信用卡、保險及投資理財等金融產品。
八、申請人得隨時向貴行提出停止電話行銷之要求,其方式及管道包括但不限於:(1)電話行銷受話時。(2)透過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2)2182-1968、0800-688-168。(3)透過元大銀行官方網站、電子郵件(service@yuanta.com)或親臨貴行各營業單位。
此 致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人已詳閱並同意本項申請之「聲明事項」內容

C.元大銀行蒐集個人資料應告知事項

一、資料蒐集目的:
特定目的說明
業務特定目的及代號 共通特定目的及代號
業務特定目的及代號022外匯業務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 088核貸與授信業務 106授信業務 154徵信 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共通特定目的及代號040行銷059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0金融爭議處理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091消費者保護098商業與技術資訊104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37資通安全與管理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82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二、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性別、出生年月日、通訊方式及其他詳如相關業務申請書或契約書之內容,並以本行與您往來之相關業務、帳戶或服務及自您或第三人處所(例如:通匯行、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承保授信案不動產擔保物之住宅╱商業火險之保險機構、台灣票據交換所、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保證機構、信用卡國際組織、收單機構暨特約商店等)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三、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依相關法令所定(例如:銀行法等),或因執行本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本業務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以孰後屆至者為準)。
  • 地區:下揭利用對象之國內及國外所在地。
  • 對象:

    (1)本行及受本行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

    (2)依法令規定利用之機構(例如:本行所屬金融控股公司暨其子公司等)。

    (3)其他業務相關之機構(例如:通匯行、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承保授信案不動產擔保物之住宅╱商業火險之保險機構、台灣票據交換所、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保證機構、信用卡國際組織、收單機構暨特約商店等)。

    (4)依法有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5)您所同意之對象(例如:本行共同行銷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之公司、與本行合作推廣業務之公司等)。

  • 方式:符合個人資料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您得依法令及本行指定之方式及程序,行使下列權利:
  • 得向本行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行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得向本行請求補充或更正,惟請您應為適當之釋明。
  • 得向本行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
五、申請人同意貴行於本貸款撥款時,得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申請人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包含信用卡、現金卡及信用貸款)歸戶後之總餘額,倘該總餘額除以貴行認列申請人之平均月收入超逾22倍時,貴行保留本貸款撥款與否之權利。
六、您得隨時透過電話(免費客服專線0800-688-168)、電子郵件(service@yuanta.com)或親臨本行各營業單位,表示拒絕接受行銷。
七、對於本告知事項內容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請您隨時向本行客服人員詢問,我們將立即為您詳細解說。
  • 本人已詳閱並同意本項申請之「元大銀行蒐集個人資料應告知事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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